精神分裂症能治好吗?
精神分裂症多在青壮年发病,常见于15至35岁,有50%的病人在20~30岁发病,少见于10岁前(儿童精神分裂症)与40~50岁以后(晚发精神分裂症)。发病年龄与临床类型有关,偏执型发病年龄较晚、紧张型次之、青春型及单纯型小。起病以亚急性与慢性居多。精神分裂症病程多呈持续进展,可导致社会适应能力的下降甚至精神衰退,若能早期发现,早期给予充分合理的治疗,多数病人可取得不同程度的疗效,故预后尚可乐观。
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病中常见的一组精神病,美国六个区的调查资料显示,其年发病率为0.43‰~0.69‰,15岁以上为0.30‰~1.20‰(Babigian,1975),我国部分地区为0.09‰,根据精神分裂症试点调查(IPSS)资料,18个的20个,历时20多年调查3000多人的调查报告,一般人群中精神分裂症年发病率在0.2‰~0.6‰之间,平均0.3‰(Shinfuku,1992年)。
精神分裂症到目前为止病因未明,好发于青壮年,多发于16~40岁之间,无器质性改变,为一种功能性精神病。精神分裂患者一般无意识和智能方面的障碍,但发作时不仅影响本人的劳动能力,且对家庭和社会也有影响,应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。但一般通过一段时期的调理,多有好转。
精神分裂症病程多迁延并呈进行性发展,如早期发现应尽早给予合理治疗,多数患者预后较为乐观,少数患者由于治疗不及时,不合理,拖延了时间,贻误诊断治疗,使病情缓慢进展,甚至失去了治疗良机,出现精神衰退,成为精神上的残废。上海(1978)对1957~1959年出院的1200例精神分裂症进行了出院20年的随访,预后有四种:属于临床者25%;好转水平者33%;精神症状仍存在,无自知力,但有部分工作能力者25%;情况差,包括衰退者占16%,如此看来,精神分裂症的治疗尚有希望,因此应尽早予以诊疗,科学治疗,以求良效。